高速副驾有三年以上不过暂扣的人不能的:
1、按照“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架限定,汽车行驶人初次申请汽车行驶证和添加准驾汽车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行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2、“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限定:行驶人在实习期内行驶汽车上高速公路公路驾驶,应该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汽车行驶证三年以上的行驶人陪同;
3、陪同的行驶人应乘座在副行驶位置,对实习行驶人实行指导。无司机陪同或陪同司机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