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闯红灯处罚规范:
1、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中的限定:“汽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记符号、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允许掉头。 汽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没有禁止左转弯标记符号、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允许阻碍正常驾驶的其他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从此条限定来看,汽车只有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时,才可以掉头;
2、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的限定:“汽车信号灯和非汽车信号灯代表: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从此条限定来看,即便该路口允许掉头,在左转信号灯亮红灯时车辆也不一定能掉头,不然就违反了该限定,因而算闯红灯;
3、闯红灯,也就是违反道路出行信号灯通行。按照《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的限定:“行驶汽车违反道路出行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