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的限定:汽车通过没有出行信号灯调节也没有出行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下列限定:
1、同比方向驾驶的右转弯的汽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同比方向只有右转弯的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合理;
2、由于右转弯是小转弯.在路边停了不作用其他的车正常驾驶..左转弯是大转弯.假如在路口让行就停在了路口的中间;
3、作用其他的3个方向的车辆正常驾驶. 至于什么时候左让右,就必须要看红绿灯和出行警察的指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