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封存没收的车辆不能上路:
1、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按照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全部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该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2、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的资金的期限不允许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允许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的财产权的期限不允许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限定的除外;
3、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允许超过前款限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