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系安全带的处罚:
1、深圳交警部门代表,在普通道路上,行驶人和乘客不按限定用安全带的,依据《广东省道路出行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限定,处警告或200元罚钱;
2、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不按限定用安全带的,行驶人不按限定用安全带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的限定,处500元罚钱,记2分;
3、乘客不按限定用安全带的,依据上述限定罚钱,不记分;乘座校车的学生不按限定系安全带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出行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限定,对校车行驶人处200元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