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北京交管部门将强力整治司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条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并记2分。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在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作了这样的规定:一、使用安全带,并保持齐备、完好;二、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我国香港法律规定,乘坐出租车包括后座 如不使用安全带最高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三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里面的有关限定,开车未系安全带应当受到是下面这些处罚:

1、在城市很快的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用安全带的,罚钱50元,扣2分;

2、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用安全带的,罚钱50元,不扣驾驶分;

3、城市很快的路指的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使用立体交叉与调节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驾驶的道路);汽车驾驶时,乘座人员未按限定用安全带的,罚钱5元;

4、在高速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用安全带的,罚钱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路时,乘车人不按限定系安全带的,罚钱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行驶汽车,乘座人未按限定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