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到期后什么时候续保

汽车保险若到期后未及时交纳,尤其是交强险延迟缴纳,是不容许上路的,若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将扣留车辆,然后在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辆光有交强险,也是不足的,车主朋友们还应投保适当的商业车险,让汽车的出行更有保障。商业险若出现脱保,将容易因可能发生的车险事故造成车主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赔偿。另外,若延迟缴纳,保险公司也会重新进行车辆核查,会增加购买手续甚至是难度。

汽车保险到期后未立刻续保,假如车辆不上路驾驶的话是没有作用的,在年审前续保也不一定会作用年审;假如上路驾驶,则是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的行为:

1、按照《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汽车全部人、管理人未遵循限定投保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扣留汽车,通知汽车全部人、管理人依照限定投保,处依照限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钱;

2、汽车全部人、管理人依照限定补办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该立刻退还汽车;

3、第四十条 上道路驾驶的汽车未放置保险标记符号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扣留汽车,通知当事人供给保险标记符号或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钱。当事人供给保险标记符号或补办相应手续的,应该立刻退还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