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1、交强险的全称是“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汽车发生道路出行事故引起受害人(不包含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规范的,由国家统一限定的,不过不相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钱也不一定同,关键作用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3、按照《交强险条例》的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驾驶的汽车的全部人或管理人基本都应该投保交强险,汽车全部人、管理人未遵循限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汽车,通知汽车全部人、管理人依照限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