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以沿汽车驾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车道和其他的车道为开车道。”与此同时限定,最左侧一条车道只有在超车时才能使用,故称之“超车道”。第十四条限定:“汽车在高速路上通行时,应该在开车道驾驶。” 超车后要立刻驶回开车道,长期占用超车道是违章行为。《道路出行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后,上述限定废止,取消超车道、开车道后,法规并没有遵循以前的模式就各条车道作出明确定义,仅仅是对各条车道的驾驶速度作了限定。
双向4车道,从左到右四条车道,靠左的两条车道和靠右的两条车道是相向的:
1、分类:双向车道可分:双向单车道,双向四车道,双向六车道,双向十车道;
2、双向四车道:共有四条车道,比如往南有两条车道,相向往北也有两条,就是双向四车道;
3、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高速公路收费站每车道宽度为2.5米,必要时必须设立3.5米以上的超宽收费车道;
4、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同时也和全世界通用标准相差无几,城市道路每车道宽度为3.75米,交叉路口分流车道每车道为2.3-2.5米,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每车道宽为3.75米,路肩(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为1.5-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