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有12分额度,计分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举个例子,如果是今年11月11日取得的驾驶证,那么11月11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10日为一个记分周期,而11月 11日驾照分数正式清零,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值得一提的是,上一个记分周期如果有罚款还未缴清的,那么这个记分周期会在此基础上计分,比如说上个记分周期扣了3分,但是一直没有缴纳罚款,那么轮到这个记分周期,驾驶证一开始就没有3分。当然,如果缴纳完罚款,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就会系统自动清零。
驾照销分的时间周期为:
1、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2、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