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限速多少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 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限速规定如下:

1、公路限速,高速公路:60km/h-120km/h、一级公路:60km/h-100km/h、二级公路:40km/h-80km/h;

2、三级公路:30km/h-60km/h、四级公路:20km/h-60km/h;其中高速公路设有最低限速;

3、道路限速,快速路:60km/h-100km/h、主干路:40km/h-60km/h、次干路:30km/h-50km/h、支路:20km/h-4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