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上海市将遵循中央财政补助1:0.5(即国补的5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本市遵循中央财政补助1:0.3(即国补的3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2、加大对燃料电池汽车的支持力度。对纳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有关示范应用规划,符合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转有关技术标准,并在本市确汽车修理技术网-WWW.QCjslm.COM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内运转的燃料电池汽车,本市遵循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1:1(即国补的10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技术标准、运转要求等将另行制定并立刻发布。
附:申请车牌条件:
(一)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调节原则下,2018年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牌照照指标;
(二)申请指标,个人名下需没有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三)申请指标,车辆需用于非营运;
(四)实行一车一牌捆绑制度,如新能源汽车报废、转移、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报失,新能源车牌将自响应废,需从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