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辆皮卡车在杭州某医院门口掉头转弯时,一位行人走过来,在皮卡车的后视镜上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由于当时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驾驶人私自给了她300元钱,就算了结。结果,当天晚上,被撞女子出现下身大出血——伤者不久前刚做了人流手术。因为病情严重,进行了子宫切除,造成巨额医药费。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才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车撞车时如果当时情况不是很严重可以选择私了,但是在车撞人的情况下,不管当时情况如何都要选择及时报案,绝对不能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