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出行遵从哪一个原则

《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 486-2004)》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汉中、王建强、周志强、屠爱华。

《城市道路单向出行组织原则(GA/T 486-200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单向出行指的是只准某种车辆朝一个方向驾驶的通行方式。实行单向出行的道路称单行道。鉴于中国混行出行状况,单行道方式有汽车专用单行,机、非全单行,汽车单行,非汽车双向通行等多种形式。实行单向出行,可降低路口冲突点,便于信号灯协调绿波的实现,有利于出行安全和通畅。是有效果的出行管理措施之一。又称“单向通行”。

单向交通遵循原则:

1、交通分离原则。通常采取道路交通标线(又称道路标线、路面标线)、设隔离墩、建立体交叉和专用道,以及采用交通信号控制等措施,在空间和时间上分离道路上的交通;

2、交通流量均分原则。一般采用单向交通、禁行交通(禁止某种或某几种车辆通行)、禁止左转弯、分流过境交通、错峰上下班制度等,使交通流量在空间和时间上均匀分布;

3、交通连续原则。即合理设置交通过程中的换乘设施,并注意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的连续性;

4、按速度划分车道原则。车道均按车速大小由里向外排列 ,即快车道在里,慢车道在外。人行道在最外侧;

5、优先权原则。包括直行车优于转弯车通行,干线道路上的车优于支线道路上的车通行,铁路列车和有轨电车优于其他种车通行 ,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等紧急车辆优于其他种车辆通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