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不准的大多数不会影响的,《北京实施办法》第73条的限定,汽车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出行事故之后,因当事人未报案、未保障现场致事故无法查 清的,参照损害是不是超过交强险限额、汽车之间事故、汽车与非汽车、行人之间事故等不相同状况分别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单向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影响:
1、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第二天报警是否有效需要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是否接受案件,如接受则有效,如不接受则无效;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3、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