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查站办理的方法:
1、立项申请。检测站筹建时,由筹建单位持建站可行性报告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交通厅批准后方可开始建站;
2、办事程序。检测站建成后,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交通厅审查认定;
3、发放许可证。省交通厅对认定合格的检测站发放《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