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的93条限定:"对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汽车停放、临时停车限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汽车行驶人不是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阻碍其他的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钱,并可以将该汽车拖移至不阻碍出行的地点或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拖车不允许向当事人收取花费,并应该立刻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准确的方法拖车引起汽车损坏的,应该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问题引起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钱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行驶证6个月以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按照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的最新限定,该法规说到违章停车只罚钱不扣驾驶分,违章停车有是下面这些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汽车行驶人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限定的,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钱;
4、对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汽车停放、临时停车限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5、汽车行驶人不是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阻碍其他的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钱,并可以将该汽车拖移至不阻碍出行的地点或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拖车不允许向当事人收取花费,并应该立刻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准确的方法拖车引起汽车损坏的,应该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