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停车罚钱的标准是下面这些:
1、违反禁令。也就是在标记符号、标线明确提示禁止停放的区域停车的。我觉得,这是典型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条款(既违停又违反禁令),那么就会造成了数个法律后果。对此,一般情况下适用于《省条例》第57条第1款第1项。处罚的案由不是违停,而是违反禁令。因而,行驶人在不是在现场基本都不影响处罚。处罚的标准是100元。不需先行警告;
2、违反禁令,行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的。在禁止停放区域停车的,而驶驶人拒离立即驶离的,适用于《出行安全法》93和《省条例》第58条第1款第26项。处罚的标准是200元。需要先行警告;
3、违反停车限定,在不应该停车地点停车的。所谓的停车规范,就是《实施条例》63条和《省条例》43条所列的内容。经警告后,当事人拒绝驶离的或当事人不是在现场的,适用于《省条例》第56条第1款第18项。处罚标准50元。需要先行警告;
4、违反停车限定,停车不规范的。也就是你横在车位里,或着,车身距路边石超过30CM的。这样子的话的状况,省条例没有限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却可以适用于65条这一通用的条款。处罚的标准是50元。不需先行警告;
5、乱停车左右客的。也就是横在路中间或停在汽车道上(实施汽车和非汽车分离的道路)左右客的,这里适用于《出行安全法》90条(通用条款)和《省条例》65条(通用条款)。处罚标准50元,无需先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