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行驶证是全国通用的,只需是正规有效果的行驶证,即可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省份,任何一个城市和地方使用。当然可以用来处理异地的违章扣驾驶分;
2、因为行驶人不可能只在行驶证核发地开车,也可能会在其他的地方,甚至其他的省份开车,比如跑运输的司机,假如在异地开车出现了违章,当然就必须使用本人的行驶证去扣驾驶分。行驶证是可以用于异地扣驾驶分的,并非只能在核发地处理违章扣驾驶分;
3、处理违章扣驾驶分,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牌照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就可以,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才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即可了。15日后不缴纳那么就会有滞纳金的的啦,每日按罚钱数额的3%加处罚钱。
按照《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
第五章 ;汽车行驶人管理
第六十八条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了12分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扣留其汽车行驶证。
汽车行驶人应该在十五日内到汽车行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汽车行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该在二十日内对其实行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除去,发还汽车行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一定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公告其汽车行驶证停止使用。
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到了12分或累积记分到了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该在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实行道路行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行驶技能考试的,遵循本人汽车行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