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检验标记符号和纸质版年审标记符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已经实行年审标记符号电子化的省市,检验合格标记符号可不贴。
假如是还没实行电子检验标记符号的地区,就需要继续张贴检验合格标记符号。
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限定:汽车检验合格标记符号、保险标记符号应该粘贴在汽车前窗右上角。
不遵循限定张贴有关车辆标记符号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