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岳某驾驶车辆在行驶中,为躲避行人撞上马路边石,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当时岳某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起动汽车驶入辅路,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提出索赔申请。经检验,车辆底盘受损修理费用9784元,发动机受损修理费用4685元。岳某为自己的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但保险公司只对底盘的修理费用给予赔偿,并未对受损发动机的修理费用给予赔偿。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对发动机损坏部分不予赔偿。此案提醒驾驶人,在不熟悉车辆构造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不要擅自发动车辆,应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否则因擅自起动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