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
机动车登记证申请材料有: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此项业务不能代办,需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前来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供代码卡、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