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鸣笛鸣笛了扣几分

其实,北京在城区内禁止鸣笛的“历史”由来已久,2001年7月1日,北京市规定机动车“禁鸣”的范围已从三环扩大至四环范围以内;2007年3月16日,交管部门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昼夜禁止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机动车“禁鸣”范围进一步扩展至五环路(含)以内。同时,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十四项的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北京禁止鸣笛鸣笛了是不扣驾驶分的呢:

1、汽车乱鸣笛,是一个比较普遍的行驶陋习,不但引起较大的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市民的正常生活,更有损首基本都北京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

2、不过相对在红绿灯路口的规规矩矩,乱鸣笛听得见却看不见,以前只能依靠执勤交警人工判断实行查处,即便认准了目标,碰到司机不承认,因缺失有力证据,查处起来十分困难,一直是交警地面执法面临的一个难题;

3、此次北京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系统,正是为交管部门查处此类违法供给有力支撑。当违法鸣笛车辆被“声呐电子眼”抓拍后,将立即通过电子显示屏实时现场显示违法车辆号牌;

4、与此同时,“声呐电子眼”的设备探头与交警执法系统联动,将违法鸣笛车辆鸣笛行为证据同步上传到交警执法系统,交管部门会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对违法鸣笛行为实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