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免检在车管所领标的:
1、直揭向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记符号,无需到检验机构实行安全技术检验;
2、参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汽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十一条,试行非营运汽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和其他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3、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和其他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汽车全部人供给出行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表明后,可以直揭向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记符号,无需到检验机构实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