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道右转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章行为,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直开车道直揭右转大多数会扣3分。行驶汽车不按限定车道驾驶,一般情况下指不按车道驾驶,压线、骑线驾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行驶汽车在高速路上不按限定车道驾驶的,处罚规范:扣3分,罚钱50元;
2、行驶汽车在城市很快的路上不按限定车道驾驶的,处罚规范:扣3分,罚钱50元;
3、行驶汽车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限定车道驾驶的,处罚规范:不扣驾驶分,罚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