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
1、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
2、需要更正一个错误认识,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首先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
3、也就是说,初领证的驾驶人记分均为0分。在日常查询时,查询结果显示的记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
4、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则需要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