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的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汽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的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做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做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的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的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