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分析交强险无责赔偿案例

213.怎么分析交强险无责赔偿案例

案例

2009年4月,曾某购买了一辆奥拓轿车,并购买了交强险。同年5月,曾某在路口等红灯时被一辆宝马轿车追尾,奥拓轿车后保险杠被撞坏,宝马轿车的前保险杠也出现损坏。交警认为宝马车主负全责。奥拓轿车维修费150元,宝马轿车维修费3200元。最后,曾某赔偿了宝马车主100元,而宝马车主赔曾某150元。

为加强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交强险规定机动车肇事后,即使自己一方无责也要赔偿对方一定损失,以无责任限额为赔偿限度。该案中,曾某的车辆被追尾,无任何责任,所以只需在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下赔偿对方100元即可。因为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在事故中有责任方在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内赔偿对方车辆损失,无责任方在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00元内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因此,曾某赔偿宝马车主100元,而宝马车主赔曾某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