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 《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限定:
1、汽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记符号、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允许掉头;
2、汽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没有禁止左转弯标记符号、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允许阻碍正常驾驶的其他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3、有出行标记符号、标线调节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4、没有出行标记符号、标线调节的,在进到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