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换不来技术,那收购还没有技术岂不是要亏死啊!沃尔沃的及技术不是能否共享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用的问题!
吉利抄底收购沃尔沃至少到目前为止国内汽车自主品牌海外并购最成功而且前景被广泛看好的案例。相比北汽收购萨博,上汽收购名爵&荣威,吉利这次貌似没有完全获得所有技术的控股实际价值不大,其实并非如此。
2010年吉利出资18亿美元正式在原通用旗下的沃尔沃100%股权。这是一般的说法,其实吉利只是收购了沃尔沃的轿车业务,沃尔沃是个工业集团,当初卖给通用的也只是轿车业务,集团内还有技术含量并不差的商用车和工程机械业务。就说这种股权变更,我的理解是吉利通过控制股权拿到了沃尔沃原有轿车业务模块的100%控制权,理论上吉利作为沃尔沃轿车公司的投资方不仅可以得到运营获得的利润和其他收益,同时拥有了该公司名下所有的资产所有权。也就是说只要是所有权原属于沃尔沃轿车的任何资产,包括各类不动产如生产设施、设备等,也包括技术资产如技术数据、专利等。
但自从收购完成后,似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吉利并没有把沃尔沃的相关及技术延伸到吉利品牌的产品上,这里面是什么问题?
我分析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可能的原因:
一、在被通用收购期间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并不完全由沃尔沃所有,可能存在一些限制转让或者专利保护期等因素;因此即便吉利完全控制了沃尔沃,部分技术仍然要保留在沃尔沃之内,不能由吉利共享;
二、吉利在收购沃尔沃时国内自主品牌刚刚开始有点起色,整体技术水平与那时的沃尔沃相比差距很大,即便沃尔沃能正常对外输送技术,那时的吉利也无法消化吸收;
三、技术标准不一致,国内自主品牌的技术源头都来自于仿制,吉利也不例外,自由舰、远景、帝豪都仿制的是日系车,沃尔沃是欧洲品牌,相关的技术标准差异还是很明显的,盲目引进对正常的生产和研发会造成不利影响。
经过10年磨合,通过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等多种渠道,沃尔沃的平台、发动机、底盘等关键及技术逐渐进入吉利的研发、生产体系并完成整合,
双方成立新合资公司即领克品牌,通过合作使得沃尔沃的全套技术能在新品牌上落地。现在除了CMA平台,纯电动平台也是双方合作推进的,沃尔沃在技术开发能力上是要领先于吉利自有品牌,但已经在同一屋檐下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技术当然要共享,甚至可以说沃尔沃的北欧研发中心就是为吉利集团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