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汽车行驶人违背道路道路出行法、法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除依照法规说到行政处罚法以外,实施累积记分规章制度。公安机关公路出行有关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限定分数的汽车行驶人,扣押汽车行驶证,对我觉得现道路道路出行法、法规政策法规教育,在次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汽车行驶证。对遵循法律法规,在1年内没有累积记分的汽车行驶人员,能够添加汽车行驶证的审验时间。具体措施由国务院令公安机关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