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司机有驾照,交强险,家属索赔60万,车主需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按交法规定,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有刑责和民事赔偿责任两个方面。
在事故中肇事者负主责以上必须负刑责和民责两个责任。
既然驾驶人被拘留,说明警方已掌握证据,驾驶人肯定负主责以上。
第二,刑责是有驾驶员承担的。也就是说负主责以上,驾驶人必须判刑。
假如驾驶人另外出钱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可以判缓刑。这个钱是在法院判定的额外补偿。
第三,民事责任赔偿,如果车主是驾驶人,那就不用说了。
如果车主是他人(或企业),那民事赔偿就由企业承担。他是民事第一责任人。至于车主与驾驶人如何承担就是他们内部的事了。
如果车辆是挂靠或承包,赔偿由驾驶人承担。如果驾驶人没能力赔偿,挂靠单位必须先垫付。
第四,驾驶人的刑责是跑不掉的。车主不管怎样是没有刑责的。
第五,本问题驾驶人肯定负主责以上,交强险只有18万。另外42万由驾驶人赔偿(挂靠),驾驶人没能力由车主先垫付。如果属聘用,另外42万由车主承担。
第六,如果双方都没有赔偿到位,驾驶人肯定判实刑。出狱后还要追偿。
本问题没有说清楚车主和驾驶人具体关系,所以有两种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