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到了12分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扣留其汽车行驶证,该汽车行驶人应该遵循限定参加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记分予以除去,发还汽车行驶证;
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