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左转弯违章扣三分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记符号、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允许掉头;
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没有禁止左转弯标记符号、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允许阻碍正常驾驶的其他的汽车和行人的通行;
3、《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用限定》第六十五条,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机动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