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是同方向有三车道以上的高速路,那么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减速车道速度在每小时50公里以内。道路限速标记符号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驾驶车速的限定不一致的,遵循道路限速标记符号标明的车速驾驶。
双车道高速行驶车速:
1、同方向2车道左边车道不得低于100公里每小时,同方向3车道最左边一条是超车道,限速为:110-120公里,中间和最右边的车辆为行车道,限速分别为:90-110公里,60-90公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