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0,双向四车道公路设计时速60-80km/h,地面有4个车道的宽度。中间可设置分隔带和绿化带,每车道宽度为3.75米,必要时必须设立3.5米以上超宽非汽车车道、和4米以上人行道。
根据国家交通部门规定,四车道通行速度是(从左到右):
1、第一条车道:10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2、第二条车道:80-100公里/小时;
3、第三条车道:60-100公里/小时;
4、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
5、有的高速公路另有规定,以路面标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