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公里/时。高速路限定的最低时速为60公里,全部车辆必须在此车道加速至60公里/小时以上后才能进到高速车道,下高速路时也必须在此减速至60公里以下才能出高速路。 匝道车辆在加到一定的车速后, 决定它能否立刻汇入高速路的因素,并不是车速,而是高速路最外侧车道有没有足够的间隙,使它能够顺利汇入。而决定高速路外侧车道有没有足够插入间隙的最直接因素就是主路开车道出行量的大小。
高速两车道慢车道限速60公里:
1、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