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以汽车驾驶的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限定车速为100-120KM/小时),第二、第三条...车道为开车道(主车道)。以主车道相邻的(最右边)为路肩(亦叫紧急停车带)。
高速慢车道车速:
1、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摩托车不得超过8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
2、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l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行驶速度为60km/h以上但达不到90km/h的,应在最右侧的车道内行驶;
3、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